汽车前挡风玻璃破碎
7月17日下午5时半,白先生驾驶一辆银色宝来小轿车来到后卫寨中石化加油站。看到有“加油满200元即可获得一次免费洗车的机会”的广告,决定给车洗个“免费澡”。不料洗车途中,不仅车的挡风玻璃被打碎,就连车顶外右侧也出现了长约1.5米、宽六七厘米的凹痕。
免费洗车“破了相”
“我给车加了250元的油,加油站给收费单据上盖了个‘免费洗车一次’的蓝色章子,后来我就把车开到加油站西侧的自动洗车房洗车。”白先生说,当时有一位师傅在控制机器,他在对方的指挥下,将车停放在洗车房入口处。
“我当时还在车上,就没有下车,突然听到咚一声,然后副驾驶上方的挡风玻璃就碎了,车顶也被压了一个大凹痕。”白先生与妻子陈女士与洗车房协商赔偿问题,还一度报警求助但均未得到赔偿。
陈女士说,“这个洗车造成的车辆受损,保险公司说不在理赔范围内,所以损失只能自己解决。”她说,去4S店维修要6000元,一般的修理厂也要4000元左右。
疑操作不当引起
21日下午,记者与陈女士再次来到该加油站时,看到仍有不少车辆在此加油后参与免费洗车活动。自动洗车房的操作人员史师傅说,这个加油洗车活动都存在很长时间了,之前并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事情。他还表示:“我们洗车房入口就有标语提示,每一辆车我都会上去提醒车主注意事项。当天下午是车主自己在传送带上操作失误,结果才发生了意外。”
加油站负责人杨站长说,洗车业务是第三方公司来做的,也是合作关系。
对于洗车房操作员与加油站的回应,陈女士表示,自己之前也多次在这里洗车,这次发生意外,是由于操作员在前车还未离开洗车房时,便指挥其丈夫将车辆驶入洗车房,才造成的车辆受损。随后,她将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加油站承担责任
律师赵良善认为,车主参与加油站的活动,而获取加油站给予的代金券或者其他票证,说明车主与加油站建立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尽管洗车业务承包给了第三方(承包方),但是这仅是加油站与第三方的内部关系,对外仍由加油站承担责任。
如果因洗车工指挥不当导致车辆受损的,洗车工属于职务代理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70条规定,执行公司任务的人员实施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故洗车工的责任先由承包方承担。
本事件中,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先由加油站承担,加油站承担后,可向第三方(承包方)追偿。而第三方(承包方)承担责任,依法可向洗车工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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