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能源局副局长刘齐发布陕西省支持高速公路加氢站建设及氢能汽车通行有关政策。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 王靖升)记者从第二届西部氢能博览会上获悉,自2024年9月1日起,陕西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至2027年9月1日结束。
自2024年9月1日起,对陕西省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该政策至2027年9月1日结束。
此外,陕西还将加快打造“榆林—延安—西安”“西安—渭南—韩城”两条城际氢能廊道,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加氢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氢站用地参照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气站建设用地模式实施,至 2025 年在京昆高速、包茂高速沿线完成富平、三原、甘泉、横山、榆林南共5座高速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建设。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