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200个集体、400名个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陕西8个集体、15名个人荣获表彰。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陕西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
陕西省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陕西省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雷国强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三级主任科员
周重龙 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科长
周 丰 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局长
陈双琪 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 昕(女) 陕西省铜川市司法局局长
刘亚奇 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 彬 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政秘科副科长
刘国东 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陈 婧(女) 陕西省汉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安 磊 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四级主办
齐向荣 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固市中队指导员
刘 斌 陕西省丹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田彬生 陕西省佛坪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闫春刚 陕西省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九级
葛党社 陕西省杨陵区土地监察大队助理工程师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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