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24时起,西安市2020-2021集中供热结束,虽说会有一停暖就降温的魔咒,但今年不会像去年一样延迟停暖,停暖后市民也可以开始对不达标天数进行退费了。
停暖后的两天啥天气?
近日,西安市城管局发布《2020-2021年采暖期停止供热时间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西安市气象局天气预报情况,截至3月20日,西安最高温度23℃(15日)、最低温度5℃(11日),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决定自3月15日24时起停止供热。
往年常常会出现停暖后降温的现象,西安今年也未逃脱这个魔咒。14日起3天,一股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国,16个省区市受影响。其实近年来西安的供暖结束时间都是3月15日。若说降温,其实时间也不算很长。对于西安来说,此次停暖后的16日、17日,最高温度都在17℃以上。18日、19日两天最高气温偏低,不到10℃,20日气温会继续上升,最高温17℃。
去年为啥延期供暖10天?
记者查阅西安市近几年的供暖情况,仅去年3月延期10天。
当时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为了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倒春寒等气温变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保障市民居家生活舒适度,做好居家老年人、中小学生等防寒取暖,西安市决定延长10天左右供暖时间,延长供暖期所产生的费用,由市、区(县)政府与供暖企业协商,予以补贴,居民无需再缴纳额外费用。
停暖后两天遇降温咋办?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城管局燃热中心了解到,虽说停暖后会遭遇两天降温,但从集中供暖启动和停止的特点来说,居民家中的温度也是缓慢下降的,停暖后室内降温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还与室外温度有关。居民在家体感温度不会与供暖时有巨大差异。
为确保来年供暖正常,停暖后市民还要注意家中是否有漏水等,停暖后不要放掉暖气中的水。
供暖不达标费用怎么退?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本供暖季期间出现室温不达标的业主,可参考《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退费。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应在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去除基本热费后,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温度高于或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申请退费时也有区别。比如,直管到户的小区,业主应向供热企业申请退费;而大用户小区,业主应先向物业公司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统计后申请退费。“申请退费时,业主可依据此前三方(业主、供热企业/或物业及第三方机构)签字的不合格测温记录来核算天数,作为退费依据。”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说。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李婧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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