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获悉,即日起西安市对楼市限购、限售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其中外地迁入本地无房户,可以直接购买首套二手住房,临潼区等五个区域限购解除。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文称,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在西安市创新创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对楼市限购、限售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其中明确:从市外迁入本市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市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西安市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列入西安市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解惑
新旧政策有哪些变化?
西安市住建局专项解读
1.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在西安市创新创业,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
2.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有何变化?
答: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且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时取消“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的要求。
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由“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条件有何变化?
答:在购房前不再要求提交社保或个税相关证明材料。
人才认定标准及社保、个税等要求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发布的《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实施办法》《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等政策为准。
4.如何理解“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
答:适用本《通知》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包括: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离异或丧偶的一方,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5.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购房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一)本市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至3套。购买第3套住房时,参照市政办发〔2021〕35号第(三)条要求,须落户满3年。
(二)非本市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1套增加为2套。购买第2套住房时,按照市建发〔2022〕92号第(二)条,需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登记时,第1套、第2套以“刚需家庭”类别登记,第3套以“普通家庭”类别登记。
6.此次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了哪些区域?
答:《通知》下发后,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涨知识
西安5年来楼市政策多次调整
华商报记者梳理西安楼市政策发现,从2017年1月1日起,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曾多次出台楼市调整和限购、限售政策。
(1)2017.1.1
城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
(2)2017.4.18
扩大限购范围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才能上市将住房限购范围扩大为城六区之外的长安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
同时,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3)2017.6.25
网签满5年方可上市
外地人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
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限购范围内购买的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2017年6月28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
(4)2017.9.13
西安市民有2套
外地人有1套不允许再购房
在新城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提供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1套住房。
(5)2018.3.30
西安商品住房开始摇号销售
西安市开始摇号售房,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
(6)2018.6.24
每个家庭一次只能登记一个项目
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
(7)2018.9.14
新建商品住房摇号政策细化
对新建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及公证摇号销售工作进一步细化。
(8)2019.6.20
临潼区首次纳入限购范围
西安西安房管局发布楼市新政,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
(9)2020·11.30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高层盖到7层以上才能拿预售证
西安市住建局等四部门明确:“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题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10)2021.8.28
购买二套需落户满3年
严控住宅用地土拍价
西安房地产市场调控升级,从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等提出了12条措施,以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主要包括: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购买二套需落户满3年,严控住宅用地土拍价等。
(11)2022.5.28
外地人在购房前需落户满1年
西安市规定,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12)2022.11.19
外地人落户即可购买二手房
西安市规定,从市外迁入本市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市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
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