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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这些学校如年检复查“不合格”将停拨专项资金限制招生
2022-01-30 09:03:48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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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公布。办法明确,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学校,给予3个月整改期。复查仍为“不合格”的,停止拨付专项资金,限制招生。

  据了解,新公布的实施办法明确,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省属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年检。批准设立未超过6个月的省属民办学校可不参加当年的年检。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省属民办学校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报送年检材料、年检材料弄虚作假、不配合检查导致无法核实有关情况的,年检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省属民办学校对年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年检结果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诉。 (记者 任娜)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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