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一起重大盗窃、诈骗案件。被告人姚某从事保险代理销售工作,重点对老年客户嘘寒问暖,跑前跑后,利用业务之便获取老人们的信息,盗窃加骗取老人们共计17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是一名90后,2016年9月成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宝鸡分公司)业务员,从事保险代理销售。姚某以销售保险为名,重点对老年客户嘘寒问暖,跑前跑后,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姚某以帮助被害人刘某某、杨某某等四名被害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保单贷款、退保等相关业务为由,索要被害人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进行操作,并要求被害人进行在线人脸识别,以被害人名义注册支付宝账号并绑定银行卡,通过秘密手段将被害人银行卡上的存款、保单贷款、退保资金转入自己的支付宝和银行卡账户,盗窃四名被害人资金共计86万余元。
同时,被告人姚某以为被害人代购保险产品、办理续保、归还保单贷款、预存保费享受高息分红等理由,骗取任某某、刘某、庄某某等十二名被害人向其转账、支付现金,骗取资金共计87万余元。被告人姚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共计170万元,除少量用于生活支出外,均通过赌博挥霍一空。
最终,姚某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提示:该案带给人们的思考是深刻的,大多被害人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因缺乏子女陪伴而对自己表示关心的陌生人过度信任,同时由于对网络支付手段欠缺必要认识,将银行卡、身份证等个人重要信息交由他人,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最后导致自身财产蒙受巨大损失。在今后生活中,中老年人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要因一时信任将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置于危险之中,更不要轻信他人宣传的“高息回报”等消息,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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