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自己是经营餐饮的,在陕西省内有许多店,员工到兴平市指定兴平市人民医院与兴平市妇幼医院办理健康证,要收费95元,但是西安、彬州等地办理健康证不收费。
随后,华商报向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依据《咸阳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咸政卫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咸阳市两家预防性体检机构(市人民医院、妇计中心)从2014年8月1日起,统一了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每人次体检费执行95元。2017年3月,各级财政物价部门转发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文件规定2017年4月1日起起取消卫计部门预防性体检费,《通知》要求,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部门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
咸阳市人民医院和市妇计中心共同承担咸阳市预防性体检工作,经核实在预防性体检工作展开中,收取费用情况属实。为此,兴平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两家医院立即停止收费,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以月为单位积极和财政部门对接,申请保障经费,确保老百姓享受的改革的红利。
华商报记者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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