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乐) 11月25日,记者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未来几日我市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我市于11月25日1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信息,将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自11月25日17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根据预测,11月25日至27日,受静稳逆温及东风输送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污染物逐渐累积,预计25日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26~27日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满足预警级别调整要求。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在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公安部门将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 方等涉气作业;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
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 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减排项目清 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