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和西安市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就业歧视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务必遵守“四个严禁”。
“四个严禁”内容包括:
严禁用人单位发布或委托发布含有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历史阳性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
严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
严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
严禁用人单位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康复者。
投诉举报电话:12333 华商报记者 肖琳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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