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1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68元,较上年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比2019年增长15.8%,两年平均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5%。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713元,较上年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比2019年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4万元。2021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45元,较上年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比2019年增长19.6%,两年平均增长9.4%,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7.2%。
2021年,我省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3.2个百分点,全省城乡收入比为2.76:1,较上年缩小0.08。
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2021年,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53.3%,人均15228元,较上年增加1184元,增长8.4%;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3.0%,人均3701元,增加242元,增长7.0%;人均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6.4%,人均1840元,增加233元,增长14.5%;人均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7.3%,人均7798元,增加683元,增长9.6%。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呈恢复性增长。2021年,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347元,增长11.1%,比2019年增长10.8%,两年平均增长5.2%。记者 张维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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