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1月14日,陕西省商务厅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货运车辆通行证》程序办法的公告,就申办条件、业务范围、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作出说明。
申报企业应当属于物流运输、快递配送、批发零售粮食、食用油、肉、蔬菜、禽、蛋、奶制品、食糖、食盐、水果和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且在疫情期间确有保障供应任务的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全省多个市区或外省来陕供应保障生活必需品。
申报企业需填写《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货运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包括企业信息、法人信息、营业范围,车主、车辆、驾驶人相关信息;行驶路线、申请理由等。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行驶证、驾驶证照片等资料。
申办通行证企业可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市区商务局,由市区商务局审查汇总名单报省商务厅办理;也可直接报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专班。由陕西省商务厅和各地市商务局严格审核申报材料。陕西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专班每日分两次审理反馈,审查合格后,开具的通行证以图片形式发回企业邮箱或各地市区商务局。
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专班邮箱:147677991@qq.com,1571397076@139.com,cltxz123@126.com;咨询电话:63913800、63913893、63913892。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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