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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明年秋季学期起高一使用新教材 高一高二每周至少开设3课时选修课程
2021-12-21 08:58:09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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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教育厅12月20日公布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意见,明确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教育评价基本建立,师资队伍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

  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考试 评价招生有机衔接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环节,全省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进一步转变,个性化教育和选择性学习进一步强化,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明确要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环节有机衔接,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含校本)课程,整体安排三年课程实施,保证选课走班、选科考试、课程与教学组织管理、考试评价等有机关联整体衔接。结合我省不同区域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实际,坚持省级统筹指导、市县保障落实、学校具体实施,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

  陕西省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办学特色,制订课程实施三年规划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高一、高二年级每周至少开设3课时选修课程

  要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体育与健康、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切实加强理化生实验教学。落实好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含校本)课程设置,鼓励学校加强特色化、精品化校本课程建设,高一、高二年级每学期每周至少开设3课时选修(含校本)课程。强化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支持各地和学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发校本课程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探索科学的选课走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及时调研评估辖区学校选课走班,合理统筹教师等关键资源,为选课走班深入实施提供保障。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编排课程,制订切实可行的课程说明、选课走班指南和学分认定办法,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方式和作业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注重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技有机融合。

  学校要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课时,确保开足开齐国家必修课程,高一年级控制并开科目数量及课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课时总量。健全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效并行的管理模式。对接新高考科目选择模式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推进学生选课选科指导。在完成必修课程后组织实施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走班教学(一般在高二学年)。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统筹做好课程安排、教师调度等。

  合理分配各学年学分 科学安排课程学分

  学校要制定学分认定具体办法,综合学生实际修习课时、学习表现、学业质量等规定要求,遵循客观、公正、透明原则,严格学分认定标准和程序。根据课程方案,合理分配各学年学分,科学安排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落实学生毕业学分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级统一标准要求,完善体育、艺术、技术类科目及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组织方式。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材料的管理,积极搭建校内外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平台,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形成整体衔接内在贯通的评价体系。根据高中新课程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建立发展结果与发展过程并重的评价机制,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本报记者 张彦刚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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