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22时,陕西柞水县疾控中心接上级协查信息,柞水县居民廖某某(经7月31日、8月5日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与确诊患者在同一景区游玩,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廖某某返柞途中及返柞后与多人有过接触,其活动轨迹、停留场所如下:
7月29日
14:00至14:30乘坐西安市碑林区大差市至西安市三爻村地铁
14:30至15:00乘三爻村至城南客运站接驳车到城南客运站候车大厅
15:00至18:00乘西安至小河口大巴车
7月31日
6:30至8:30乘小河口至柞水大巴车
8:30至9:00汽车站公交站等公交车
9:00至9:20乘柞水汽车站至柞水县医院公交车
9:20至9:30扫码、测温进入县医院
9:30至10:45县医院核酸检测采样区域排队做核酸检测
10:45至11:00上卫生间后出医院大门
11:00至11:30顺西新街沿路找饭店就餐
11:30至13:50在西新街骨汤冒菜店用餐、休息
13:50至14:10沿西新街步行至县医院
14:10至15:30在化验室三楼等核酸检测结果
15:10至15:20从医院出门到县医院公交站等公交车
15:20至15:40乘柞水县医院至柞水客运站公交车
15:40至16:00在柞水县客运站候车大厅
16:00至17:00乘柞水至柴庄大巴车
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廖某某有接触的人员,在柞水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柞水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已到县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举报电话:0914-4323211(柞水县防控办)
咨询电话:0914-4321572(柞水县疾控中心)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