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王旭明称,有报道认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行以后,全国中小学就可以统一由教育部管理,不存在户籍问题,也不存在学生跨地区选学的问题,这纯属误解。
按照王旭明先生的说法,包括笔者在内的诸多评论者,早前对学籍信息管理的评论,都建立在了“误解”之上。实事求是地说,从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话分析,大家对于学籍的全国统一管理,并没有太大的“误解”,而且大家宁可相信这是对的,因为这体现了一种教育公平的理念,某种程度让大家看到了在基础教育阶段实现教育公平的决心。
但王旭明先生的话,却否定了大家的“误解”,也否定了大家的理想期待。这无疑表明,推行教育公平,阻力重重。
就学籍信息管理制度而言,该制度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教育经费的各地各校配置不均衡。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的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5年小学生人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达到将近8000元,比较落后的地区只有不足800元,两者相差十倍,如果有学生在两地之间转学,谁来贴补这7000多元的差额?
很显然,要实行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就必须实行统一的经费拨款,这就需要加大中央财政的投入力度,并建立起科学的拨款体系。可问题在于,从目前政府的表态看,直到201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才能达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确定的占全年GDP4%的法定比例。而就教育经费的分摊情况看,各地乡镇财政分摊比例过高,中央、省、地区的投入比例过低,必然会因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而出现严重的教育地区差距和校际差距。
单单解决以上问题,就考验着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改革教育拨款体系的决心。更不用提如果实行学籍统一管理,也需要在升学机会上实现公平、在各个区域内学校之间应推行均衡了。正因为如此,“教育公平”云云,或许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或者说,是“急不来”的。如果不是我们“误解”的话,在统一学籍管理之后,政府就应随之在教育投入、教育拨款体系、高等学校招生、教育发展评价上进行相关配套,以切实保障不受户籍管理制度影响的受教育者平等受教育权。(冰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