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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房产推销电话不断!谁在泄露个人信息?住建部公布
2024-01-23 09:36:08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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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怎么知道我电话号码的?”

  “是我们系统自动分配给我的。”

  “我没在你们系统登记过电话。”

  对方挂了……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不论是买房、租房,或是卖房、看房,只要在一个地方留过联系方式,隔段时间甚至当天就会接到一些陌生电话。

  1月22日上午,住建部官网通报了5起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有人将业主留在中介公司的12716条个人联系方式非法出售,有人辗转四家房产销售公司获取楼盘业主78100余条信息,还有人利用售楼处工作便利,复印业主的电话后成立房产中介公司做业务……

  通报信息显示,有人非法获取业主信息30余万条,出售获利15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额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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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把它卖了”?

  “总是频繁地给我打电话,烦死了。关键总是换着号码打,很难分辨。”在长沙雨花区买房置业并已入住的市民张华虎,隔三差五便接到陌生电话,询问家里的房子是否要出售。

  据张华虎介绍,这些陌生电话大多数来自房产中介门店,偶尔也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来推销个人贷款业务。

  1月22日下午,张华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己家的房产位于长沙高铁新城板块,从来没有对外挂牌留下联系电话,也没有向房产中介人员表达过要出售房子的意思。

  那么,他的个人电话是如何被房产中介门店获得的呢?

  张华虎猜测,唯一的可能是,当初在售楼处买房时,开发商“把它卖了”。

  据住建部通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蔡某某在某售楼部从事房地产销售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售楼部及业主同意,复印了1095条小区业主姓名、门牌号、房产面积、联系电话等资料。

  之后,蔡某某成立湘西自治州宜居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利用这些业主信息资料开展房屋中介业务,用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给业主打电话,询问房屋是否需要出售、出租等。2022年3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倒卖业主个人信息的方式五花八门。

  曾经从事过房产中介业务的冯先生向每经记者透露,中介行业内部一直存在客户资料转卖的情况,比如,出售给新盘的销售人员,或者出售给装修公司等。

  据通报,上海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陈某、祝某某、马某合谋对外出售公司掌握的房屋业主信息来获利。三人通过马某的员工账号和权限访问公司大数据信息平台,查询并导出挂牌房屋的业主信息,将信息对外出售获取好处费。至案发,陈某从祝某某处获取好处费20万元,陈某给予马某好处费6万元。仅2021年4月,陈某对外发送信息共计12716条。

  2021年11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住建部官网显示,2016年1月起,柯某开始运营“房利帮”网站并开发同名手机APP,以对外售卖二手房租售房源信息为主营业务。运营期间,柯某对网站会员上传真实业主房源信息进行现金激励,吸引掌握该类信息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注册会员并向网站提供信息,有偿获取了大量包含房屋门牌号码及业主姓名、电话等非公开内容的业主房源信息,共计30余万条,以会员套餐方式出售获利达150余万元。

  2019年12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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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获取业主信息?判刑!  

  每经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许多购房者对中介推销电话不堪其扰,有人曾受不了电话骚扰而注销自己的手机号码。

  一位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板块购房的业主,曾多次在工作开会期间,接到陌生的推销电话,其中包括房产中介、装修公司以及银行金融机构等,“至今还有人来推销经营贷、消费贷的产品。”

  据该名业主介绍,看到上海本地的电话,担心是客户或者朋友,不敢不接听。但每当接听知道是推销业务后,自己会相当生气。“希望监管部门对非法购买个人信息的人员也加强处罚。”

  住建部通报的案例中,还介绍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沈某某采取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2017-2019年,沈某某先后在无锡畅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无锡沪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无锡链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大玩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从事房产销售相关业务。

  期间,沈某某采用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从周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多个楼盘业主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小区名称、门牌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等,共计78100余条,并提供给他人共计8600余条。2020年12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9年9月,中山市裕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西区翠景分公司员工黄某,为谋取利益,在添加谭某某微信号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谭某某购买大量中山市相关楼盘小区住户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房产面积等,共计53590条。2020年6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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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恶劣的职业行为

  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华良向每经记者表示,收集倒卖购房者的个人信息属于很恶劣的职业行为,此次通报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是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一次重点警示。一直以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倡导市场主体“诚信服务”,其中包括信息获取要合法,信息传递要合法,共同维护市场诚信体系。对于极个别的中介机构,将会采取相应的规范进行管理。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售楼处、中介门店有偿提供或获取业主信息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违反商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是对个人信息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会给房地产从业人员和行业带来负面影响,使公众对房地产从业人员更加不信任,不利于房地产业重树信心走出低谷,不利于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买房人知道自己个人信息被泄漏,受到电话骚扰,应该怎么办?

  赵秀池表示,要加强防范,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要把相关电话拉入黑名单;同时通过拨打12345、110,或电信、联通运营平台、相关主管部门等进行举报;也可提起诉讼,诉诸法律。

  “应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通过行业协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并加大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标准的教育;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于泄露信息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终身禁业;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泄露管理条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让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赵秀池说。

  (应受访者要求,张华虎为化名)

  记者|刘颂辉

  编辑|何小桃 陈梦妤 易启江

  校对|汤亚文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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