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西安市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明确,相关部门要紧盯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及食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的落实;重点排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与学校依法签订合同,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要紧盯校外托餐场所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继续做好辖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登记备案和公示工作;要对校外托餐场所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检查;要紧盯集中供餐单位,加大对辖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用餐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集中供餐单位建立食材检验、加工操作、留样、储存等环节的工作制度;要紧盯校园饮用水安全,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供水设施卫生、饮用水水质及涉水产品索证等方面的重点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快智慧监管进程,积极探索集成数据结果的分析运用,实施精准监管;要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场所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徐颖)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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