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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你以为在“以小博大”?参与“赌钓”的你才是咬钩的鱼
2023-08-18 08:41:59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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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时间内钓到做了记号的“标鱼”

  可获高达60万元的巨额奖励

  这是“钓鱼”还是“赌博”?

  放长线

  中标返利“以小博大”

  钓的不是鱼,是“标”

  钓场先在鱼背上绑上小胶标

  标注“标王”“1等标”“2等标”

  对应高低不同的标金

  有的“标鱼”奖励高达60万元

  钓大鱼

  钓客血本无归

  “庄家”赚得盆满钵满

  有钓客3个月里输光所有积蓄

  有人“刷爆”信用卡

  有钓场老板4小时进账数万元

  有钓场总流水超百万元

  水太深

  我是猫啊

  怎么我一来就全塘歇菜

  录制“标鱼”入塘视频广撒“英雄帖”

  转身就将高标金“标鱼”捞上来

  早早把鱼喂饱并限定鱼饵

  使用水溶性扎带使鱼标自动脱落

  需警醒

  厘清娱与赌的边界

  防范新型赌博

  赌钓不仅会影响社会风气

  还会败坏垂钓运动的名声

  钓鱼爱好者应警惕赌博的“鱼钩”

  不要成为被人钓起的那条“鱼”

  “在这个池塘里,钓到这条鱼可兑换30万元。”广东省东莞市一家钓场发布的一条短视频,吸引了不少人前来钓鱼。但很多人在交了不菲的入场费后,血本无归。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钓场频现天价“钓标”乱象——钓客在规定时间内钓到做了记号的“标鱼”,可获巨额奖励,有的“标鱼”奖励高达60万元。这是“钓鱼”还是“赌博”?

  案例1

  钓鱼中标返利最高30万元

  东莞一钓场总流水超百万

  今年上半年,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接到涉嫌赌博的线索,对沙田镇义沙村水都钓鱼场进行了调查。经查,该钓场以钓鱼中标返利的形式,“以小博大”利诱钓客前往钓鱼,行为涉嫌变相赌博。

  “钓标”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钓鱼玩法,垂钓者需交高额入场费,钓上“标鱼”后根据等级兑换标金,有的“标鱼”标金高达数十万元。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陈启美说,钓场先在鱼背上绑上小胶标,分别标注“标王”“1等标”“2等标”等字眼,对应高低不同的标金,其中“标王”的标金高达30万元。该钓场总流水超百万元,有“赌钓”性质的区域入场费有时超1000元。

  “这种模式与正常的休闲钓鱼有明显区别。钓场经营者及相关工作人员伪装经营休闲钓鱼场所,实则是纠集人员进行变相赌博。”陈启美说,该钓场股东陈某、法定代表人殷某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16人被抓获,目前警方已对其中13人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2

  钓到“标鱼”老板拒兑奖金

  牵出临潼“赌钓”团伙

  记者注意到,近期其他一些地方也针对“赌钓”乱象开展了相应的执法活动。陕西警方发布的一起案例显示,今年6月,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成功打掉了一个竞标钓鱼非法赌博团伙。

  6月5日下午,西安公安临潼分局新丰派出所接群众报警求助称,自己因钓鱼与鱼池老板刘某发生纠纷。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报警人向民警反映称鱼池老板刘某承诺如果自己交纳1500元,在鱼池内钓起带有特殊标记的鱼,就可以根据不同标记兑换30000至50000元的现金奖励,但等他钓起带有特殊标记的鱼后,刘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兑换奖金。了解清楚,觉得事有蹊跷的民警,依法将报警人、刘某及现场参与垂钓的其余7人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过连续两天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明,鱼池经营者刘某为谋取经济利益,在鱼池内投放带有特殊标记的“标鱼”,然后向垂钓者宣称,如果交纳1000至1500元的费用,在钓起带“标鱼”后就可以按照不同的标记兑换30000至50000元的现金奖励。而被民警依法传唤回派出所的报警人及其余7名垂钓者为了赢得奖励,均向刘某交纳了1000至1500元不等的费用。

  6月7日,案件调查清楚后,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刘某,行政拘留了涉嫌非法参与赌博的报警人及其余7名垂钓者。

  案例3

  偶尔给赌客尝点甜头

  其实是在“放长线钓大鱼”

  今年4月,武汉黄陂警方端掉一个组织多人竞钓“标鱼”赌博的窝点,现场抓获86人,查获赌资10万余元。

  4月初,郑某甲等人发布多条“暴富”视频广告招徕赌客,开始组织竞钓“标鱼”赌博。“我们这种钓鱼的规则在外面就叫做‘黑坑’。”嫌疑人郑某甲向警方坦白。2022年9月,郑某甲在他人的引荐下找到黄陂区三里桥某村土地承包商,签订合同租下该村鱼塘,最终装修建成一个占地面积68亩的钓场,设置钓位128个。郑某甲等人又从外地购买了约15000条鱼,为其中700余条挂上特殊标识作为“标鱼”。

  据民警调查,郑某甲等人每天组织两场赌局,参与者需提前缴纳入场费2480元进行预约。赌局开始后,郑某甲等人组织赌客进行抽签,抽中的钓位后续不能更换,限时垂钓5小时,钓上来的鱼不能带出钓场,只能按照赌场规则兑换金钱。

  其中,钓到普通鱼一条兑换300元,钓到“标鱼”就按照鱼背特殊标识上标明的金额来兑现,可兑换1000元至数十万不等,单条最高可达60万元。

  郑某交代,60万元的“标鱼”仅仅是噱头;每天能钓上“标鱼”的人数最多五六人,大部分时候一整天都没有一个“中标”的。虽然算起来钓到9条普通鱼就可以回本,但是赌场会想方设法让大部分人都钓不到这么多。偶尔赌场也会给赌客尝点甜头,让赌客小赚一笔,但是赌客很快就会赔进去更多钱。

  释法

  为何定性为赌博罪?

  如何与正常钓鱼活动区分?

  “我们是开钓场的,犯了什么法?”近日,不少被查封的钓场经营者在面对警方时都会如此狡辩。那么为什么说钓鱼中标返利属于赌博罪?有何法律依据?

  “钓场经营者假借钓鱼的形式,收取高价入场费,设置高价的‘标鱼’和相应的‘博彩’规则,钓到‘标鱼’即高额返还现金,符合对赌博的定性。”陈启美表示。

  法律界人士表示,区分“赌钓”和正常钓鱼活动的标准包括是否设置有高价的“标鱼”、是否有相应的“博彩”规则、是否存在以小博大的赌博形式、是否收取高价入场费等。

  而《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章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赌博罪在主观方面的重要衡量标准即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换言之,行为人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揭秘

  “赌钓”背后套路多

  运气如何拼得过手段

  记者调查了解到,“钓标”活动看似靠的是钓客技术、运气,谁能钓上谁是赢家,其实钓场经营者作为“庄家”,暗中设置了种种套路。

  1.空城计:有的钓场老板会先录制一段放“标鱼”入塘的视频广撒“英雄帖”,转身就将高标金的“标鱼”捞上来,钓客实际上根本没有机会钓到那些天价“标鱼”。

  2.设障碍:有的钓场会一早就把鱼喂饱,又限定客人钓鱼时只能使用钓场提供的鱼饵,或者通过抽签来确定钓鱼位置,以此增加钓鱼难度。

  3.动手脚:有的钓场用扎带反扣鱼标,导致鱼标易脱落;有的甚至使用水溶性扎带,这种扎带在水中几个小时会自动溶解脱落。

  在一家销售水溶性扎带的淘宝店中,店主打出“2小时断开”“6小时完全溶解”的广告语;扎带单价42元一根,“环保材料”制作,起到“临时性捆扎锁扣作用”,月销超50个。类似店铺在电商平台上较为多见。

  劝诫

  “钓标”活动视频流量较大

  十赌十输 警惕赌博的“鱼钩”

  据悉,很多赌博钓场会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推广视频,网罗钓鱼爱好者,不少“钓标”活动在短视频平台上有较大流量。在一条网民发布的“钓标”短视频中,钓场4个小时收费1180元,钓到“标鱼”最低奖励1000元,最高则达16.8万元,需先进行钓位抽签。这条短视频获得20多万点赞,评论近万条。

  而不能明辨其赌博本质、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钓客最终都血本无归。有媒体报道称,有钓客3个月里输光了为数不多的积蓄,甚至有人“刷爆”信用卡;与此同时,有的钓场老板仅4小时即进账数万元。

  “十赌十输。那些抱着以小博大的心理、想试试手气的垂钓者,往往会一无所获。”陈启美呼吁,钓鱼爱好者应警惕赌博的“鱼钩”,不要成为被人钓起的那条“鱼”。

  惩治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可拘捕

  开设赌场最高判10年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我国历来对这类犯罪予以坚决打击。“‘赌钓’不仅会影响社会风气,还会败坏垂钓运动的名声,于情、于理、于法皆不容。”陈启美也表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关于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防范

  加强宣传警示和引导

  平台应加强“钓标”视频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相关部门宜加强对各种新型赌博现象的研究,进一步厘清娱乐与赌博边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多位受访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治理规则,加强宣传警示工作,引导广大钓鱼爱好者抵制赌博,不参与“赌钓”活动。

  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传文建议,对可能涉及竞标赌博的工具,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生产、流通情况的监管,电商平台等应对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给予关注和规范。短视频平台等要压实主体责任,警惕可能涉及赌博宣传的“钓标”视频在网上流传产生不良导向。 据新华社、陕西警方公号等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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