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我们当年各种费用全交了,可是二十年过去了,房产证还是办不下来。”8月6日,提起房产证的事,市民刘师傅还是一筹莫展。他和其他20位邻居为此奔波了很久,如今这件事依然没有解决。
记者调查:
刘师傅今年77岁,退休之前供职于西安中煤物资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公司)。1992年,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根据当时的房改政策,中煤公司与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协议》,约定在一地块上建造1500平方米职工住宅,单价每平方米1100元。当年6月,中煤公司按约定向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支付了部分房款。
后来,由于规划变动,房屋地址改为现在的碑林区友谊小区32号楼1单元,总共21套房,单价上调至每平方米1550元。从1993年到1996年,中煤公司共计支付房款212.5万元,欠合同价款20万元。此时,核算的总房款以合同面积,最终结算将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当时,刘师傅购买了友谊小区32号楼1单元其中一套住房。按规定,他向单位足额缴纳了各种费用。1996年,他们一家顺利入住。想着单位统一购房,各项手续应该齐全,相关费用都交了,过段时间也就能顺利拿房产证了。可是,这一等就是几十年。
为了弄清楚房产证为什么几十年办不下来?8月7日,记者和刘师傅一起来到了1996年至2005年中煤公司负责人陈师傅家里。
陈师傅说,1996年,房子建起来了,单位发现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缺少各种建房手续,更没有土地证。为了稳妥起见,结房款时,就剩了20万元房款没支付。后来双方还为此打了官司。在二审调解时,商定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在一个月内拿出土地使用证和房屋质量检验证等手续,中煤公司结清剩下的20万元房款。期限到了,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没拿出各种手续,20万元也就没支付给他们。“2007年,我退休之前,和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多次协商这事,一直没进展。我也是这21户中的其中一户,希望房产证的事早日落实。”陈师傅说。
刘师傅说,住房问题关乎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陈师傅之后的几任领导也着手处理过。据他了解,2007年,中煤公司与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再次商议办理房产证的事。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在《西安中煤物资公司费用清单》上载明:房屋合同面积1500平方米,实际测量面积1706.34平方米,计算下来应补缴房款51.9万余元。另需办房产证的费用17.2万余元。由此,办理房产证,中煤公司还需要向碑林城建开发公司缴纳房款等费用共计69万余元。
8月7日,中煤公司负责人刘光辉告诉记者,2007年之后几年,中煤公司又多次与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商量办房产证的事,他们公司表示付清欠款就给职工办理房产证。2011年,碑林区城建开发公司改制成长江置业公司。之后,双方就办房产证的事继续进行协商时,对欠款的金额、税费如何承担、发票怎么开等问题一直存在分歧,这件事便推进不下去了。“长江置业公司主要提供物业服务,没有房屋销售业务,给我们开不了相应发票,这肯定不行。”他说。
对此,记者联系了长江置业公司负责人高先生,高先生表示,他们和中煤公司确实就这件事谈过很多次。关于税费、发票的问题,让两家单位的财务沟通,具体的细节双方可以协商,尽早解决问题。
听到高先生的回复,刘光辉表示,这件事他会负责推进解决,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会尽快联系长江置业公司。 文/图 记者 姚瑞丹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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