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早8点干到晚上11点 清明拒加班怒怼领导引发共鸣
2023-04-06 08:43:0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分享到:
  字体:【

 4月4日,疑似“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相关聊天记录登上热搜。

  根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CETC)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陈某,因领导强制安排清明加班而暴怒,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并引起了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纷纷要求辞职。目前,疑似当事人陈某回应已经离职。

  网传“CETC-软件开发课(27)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显示:

  主管领导从征询到发话——

  “清明节需要两个人加班,有自愿的吗?没有的话,我指定咯?自愿报名啊,实在没人我就指定了。我也没办法,张总安排的。@所有人。”“两天都没人说话?一个都不愿意?那我就指定了。@陈某某@陈某,你们去加班吧。”

  涉事员工陈某不满怒怼——

  “我们不需要休息?别××扯有加班费,你清明节去上24个小时……”“打××的问号,不服明天就把我开了,我等着人事来找我……”

  该微信群还显示,涉事员工陈某吐槽加班常态化——

  “开发课的兄弟们基本上加班都是100多个小时,这个月天天早上8点上班,干到晚上11点,加到凌晨一两点都是常有的事。我就想问问,我××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卖身契?生产队的驴也不敢这么使吧?”

  陈某此举也引发多个同事共鸣,以集体辞职来表达支持,最终导致软件开发部门23人集体请求辞职,硬件和其他部门员工也有几十人纷纷请辞。

  涉事员工是不是中国电科的员工?据四川媒体5日报道,涉事员工陈某回应媒体称,基于正常流程,自己已经自愿办完离职手续,不愿意再去评论。

  5日,一名中国电科成都片区在职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朋友圈这两天都被此事刷屏,自己并不认识陈某,但据他所知,成都片区各单位并未出现大面积离职现象。对于网传群聊内容称连续加班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便评价。

  记者注意到,据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说法,网上流传的与中国电科相关的“员工不满加班怒怼领导”内容,不排除是外包公司。

  >>中国电科回复

  网传公司非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5日下午,中国电科回复媒体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中国电科关注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网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成都劳保监察回应

  “早8晚11”如属实,涉嫌违反劳动法

  5日,四川省总工会表态,已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积极跟进协调处置,认真核查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聆听职工心声,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底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也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安排员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如果网络截图所传员工“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劳动法》中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的规定,将对其依法处罚。

  >>律师说法

  “每天加班超3小时、每月超36小时”即违法

  对于此事,有法律人士认为当事人陈某是不是中国电科的员工并不重要,只要领导强制员工加班这个基本事情存在,舆论关注的焦点是面对领导要求节日加班,员工应该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5日,知名律师周兆成和谭敏涛对此进行了法律解读。

  强制加班违法吗?

  周兆成指出,《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同时,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超时加班能解约吗?

  如果单位存在超时加班的行为,员工能否以此提出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呢?

  周兆成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裁判实践:延长工作时间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但是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有权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单位存在威胁等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补偿金。《劳动法》第90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节假日加班费咋算?

  谭敏涛认为,用人单位涉嫌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当事员工被逼辞职,这不算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反而是用人单位违反了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按照《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3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咋保全证据?

  谭敏涛最后说,对于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要勇于投诉举报,同时要保存好加班的相应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加班时的工作记录或者和用人单位在加班期间商讨工作内容的凭证等,都可以作为加班的凭证。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大风快评

  “怒怼领导安排加班”何以引发共鸣?

  这几天,疑似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工作群聊天记录刷屏。目前,被牵涉其中的中国电科已公开回复称网传信息所涉单位和人员不是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那么,最终指向具体哪家企业,网帖内容真实性几何,伴随着劳动监察部门、省市两级总工会的介入,我们权且静待调查结论。此事之所以引发集体共鸣,还在于网传内容中的诸多细节,比如强制加班损害劳动者权益,唯上不唯下、拍马溜须的职场文化……无不精准击中了天下打工人内心的柔软之处,道出了很多人隐忍已久的“敢怒不敢言”。

  以较为普遍的超时加班为例,现行法律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长其实有明确表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用人单位鼓吹“狼性文化”,“996”等畸形加班文化一度盛行,面对强势的企业和巨大的就业压力,劳动者无力反抗。2021年最高法、人社部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明确“996”式的工作制违法,并进一步明晰工时及加班工资的法律适用标准。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316.23万件。但老实说,劳动者权利保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真正摆上桌面的劳动争议,只是冰山一角。所以,面对“疑似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事实真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从网民反馈中看到民意所指、民心所期。毫无疑问,其间所反映的大众心声必须要被正视,继而完善监督和日常检查机制,使劳动法显现出足够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努力让每一个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持续推动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 杨鹏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