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凌晨,河北唐山一家烧烤店内,男子酒后骚扰女子不成,伙同多人对受害女子进行围殴。6月11日,9名涉案人员被抓捕归案。
6月21日,案发11天后,在各类网络质疑、传言纷扰中,公众终于等来了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通报该案侦办进展情况。
唐山打人事件时间线
>>6月10日
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某烧烤店疑有男子酒后骚扰殴打女子,引发广泛关注。
>>10日下午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正在全力实施抓捕。
>>10日晚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被依法刑拘。
>>11日凌晨
警方又抓获三名涉案人员。
>>11日中午
警方通报,当日上午将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
>>11日下午
唐山警方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抓获。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11日晚
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12日上午
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12日下午
唐山市召开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
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21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了相关事件侦办进展。
通报称,案发后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经全力工作,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阶段性进展。
案发前陈某志等5人
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
经查,2022年6月7日,陈某亮(男,43岁)等4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6月10日凌晨,陈某志等5人与陈某亮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其间,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2时47分逃离,2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河北、江苏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于6月11日将9名涉案人员(7男2女)全部抓获。6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岁)、李某(女,29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发现其他违法犯罪线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洗钱……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的违法犯罪线索:2015年12月12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2018年9月23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14.8万元。2022年6月9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7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66.03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涉黑涉恶线索
坚决查清查透查彻底
连日来,唐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并通过现场接待、网上搜集等,深入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全面梳理研判,逐一核查、分类处理,对重点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方式,迅速依法开展核查调查,坚决查清查透查彻底。
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公安局长和派出所所长等被异地调查
河北省纪委监委21日通报称,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
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细节解读
谎称接警后5分钟赶到的警察被查
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5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被查的5名公职人员中,包括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
6月12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5分钟赶到,5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在该报道中,陈志伟介绍道:“6月10日凌晨02:41,我单位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凌晨02:46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不过,陈志伟的这一说法与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的情况有出入。通报中提到,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警务人员延误出警致使贻误案情处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如警务人员不及时出警,可对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其玩忽职守罪的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赵良善指出,根据《人民警察法》第48条规定:人民警察有本法第2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答疑解惑
为什么看起来很严重却只是轻微伤或者轻伤?
河北省公安厅的通报称,本案造成2人轻伤、2人轻微伤。对此,一些网友表示疑惑,“为什么看起来很严重却只是轻微伤或者轻伤?”其实,法律上所定义的“轻伤”“轻微伤”和“重伤”,可能和平常的理解有所不同。通俗点概括,可以认为是“轻伤不轻,重伤很重”。
司法鉴定伤情所依据的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中将鉴定伤情的级别分为三级,分别是重伤、轻伤、轻微伤。其中重伤和轻伤还再细分为一级和二级。所以实际上从重到轻,伤情共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五个等级。
举个例子
轻微伤: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颌骨额突骨折,肋骨骨折、肋骨软骨骨折。这样的伤情在一般人看来已经属于比较重了,但是在司法鉴定上属于轻微伤。
轻伤二级: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则构成轻伤二级。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也属于轻伤二级。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四肢重要神经损伤,四肢重要血管破裂,都属于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肋骨骨折六处以上,则构成轻伤一级。常见的轻伤一级还包括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等等。
重伤二级:常见的重伤二级包括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心脏破裂、心包破裂等等。
重伤一级:比如我们常说的“植物人”,即为重伤一级。重伤一级还包括双耳听力障碍,颈部大血管破裂,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机构出具的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结论,对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轻重有巨大影响。
刑法上对故意伤害类罪名的一个参考标准就是是否达到轻伤。通俗地说,轻伤和重伤,是罪轻或罪重的区别,而轻微伤和轻伤,则是违法和犯罪或者说非罪和有罪的区别,具有本质差异。
律师说法
轻伤二级已达到入罪门槛,刑期或在5年以上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齐天律师表示,轻伤二级意味着打人者或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称,首先,被害人的伤情状况显示王某某、刘某某已经达到了轻伤(二级)程度,这就已经达到了中国司法实务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面临的是故意伤害罪的第一个量刑档,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本案嫌疑人的罪行同时也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起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定刑。
因此,仅就本案中的行为来看,嫌疑人的打人行为符合了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最终应择一重罪判处。若被害人仅达到轻伤级别,没有达到重伤,则定寻衅滋事罪法定刑更重。
齐天律师认为,若如通报所言,已经发现嫌疑人的其他犯罪线索,如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贷款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洗钱罪等,那么继续侦查下去,最终完全可能认定更多罪名,数罪并罚。
如果能够认定这些嫌疑人此前曾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则很可能对其升格适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兼顾本案所引起的巨大不良社会效应,可以预见到这些嫌疑人将会面临异常严苛的刑事责任。
他称,对于网友关注的本案是否涉黑涉恶,还要等待河北警方进一步侦查的结果。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进行更为实质的认定,刑法理论上认为需要同时具备四大特征,即组织性、经济性、为非作恶、控制性。需要嫌疑人已经事实上形成了具有一定层级的组织体,曾经实施或者正在实施其他犯罪事实,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非法控制,寻求或者维系“保护伞”,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马上就评
公平正义不能只寄望于摄像头
11天来,一家路边的烧烤店把唐山公安系统乃至整个唐山市推上舆论风口浪尖,这份案发11天后的通报,解答了公众心里的不少问号,不过,通报释放的一些信息也不得不令人深思。
我们设想,那个凌晨,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打人,或者打了人没有被摄像头记录并传至网上,他们是否依然在继续实施网络赌博洗钱;7年间,他们殴打他人、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是否依然无法被发现;施暴行恶的人是否还可以继续逍遥法外甚至作恶一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平正义不能只寄望于摄像头,更不能只寄望于汹涌的网络舆情。
目前,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唐山这起烧烤店打人案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问责已经开始,人们期待以依法严惩,呵护公道人心,以“雷霆”问责,重塑法治权威。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据新华社、中新、九派新闻等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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