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员工谢某某4年里非法吸收存款2.1亿元,获佣金691万元,投资人损失达7700万元。日前,谢某某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
据介绍,2012年10月, 章某某(另案处理)在杭州注册成立某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虚构事实、捏造项目数据,包装高额回报的融资标的,承诺7%~16%的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至案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非法集资330余亿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00余亿元。谢某某系该公司业务员,2016年至2019年11月,她和团队业务员许诺还本付息,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存,今年3月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计,谢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11亿元,获得佣金691.48万元,至案发投资人实际损失77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