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为教师减负 陕西发布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速览
2024-07-24 08:49:50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分享到:
  字体:【

  7月23日,陕西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明确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审批报备程序以及2024年度白名单。

  要求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作出专题部署,7月底前向社会发布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每年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

  《通知》明确5条“准入”标准:

  1.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素养有直接关系的社会事项;

  2.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等活动,包含涉及中小学校事项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3.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4.每年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市县(区)应参考省级白名单,对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统筹合并并贯彻执行。

  5.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进行部署安排的,学校要结合自身教育教学需求,自主选择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不纳入管理范围,但需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常规性社会事务,每年11月底前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通知》要求,常规性社会事务,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每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相关事项列入白名单,原则上于次年2月份面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特殊紧急事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重大部署,对于确需进入中小学开展的临时工作任务,须将事项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考核评价等内容及时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备案。

  对列入白名单的事项,牵头实施部门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包括:事项内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时间地点、开展形式、验收方式、条件保障等。在活动开始前1个月,牵头实施部门应将工作方案报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

  “临时工作任务”须严格审批报备

  《通知》提出切实提高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的认识;严格依法依规控制“进校园”事项;认真落实“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制度;科学指导“进校园”活动安排;建立健全审查监督评价机制;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六点要求。

  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以进校园方式在中小学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过多过滥,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重教师负担,影响教书育人效果。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旨在推动中小学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让教师安心从教、专心从教,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统筹管理,凡是学校课程教学已经开设的教育内容,凡是学校可以自行组织的育人活动,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新载体开展的活动,凡是与教师教书育人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再以进校园形式开展,不再要求师生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总量,分级建立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省市县三级白名单总量不得超过10项。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初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和名单管理制度,凡是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以进校园的形式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确需开展的白名单之外的临时工作任务,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各类进校园事务的指导,进校园事务要与中小学校班团队会、专题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提高活动育人效果。坚决防止活动过于集中给学校、教师造成不合理负担,坚决杜绝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上报、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美篇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活跃度等指标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巡河、驻村,及无学生在校值班等事项。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查机制,从严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取消本级有可能增加教师负担的不合理规定。要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严肃查处,发现一条,查处一条,通报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执行情况列入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内容,不得将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梳理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对各市(县、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反映较好的经验和案例,强化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每年12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汇总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024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公布

  《通知》还公布了2024年度省级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共有6项,明确牵头部门、事项名称、实施开展依据、事项内容、开展形式、开展周期及具体时间、开展频次、实施范围。

  一是由省文物局牵头实施的“博物馆资源进校园”活动,以“专题展览、教育活动、培训”形式在中小学每学年开展一次。

  二是由团省委、省少工委牵头实施的“六·一”主题队日、“十·一三”少先队建队75周年系列省级示范活动,每年以“宣传、示范展演”形式在示范活动所在中小学开展一次。

  三是由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牵头的“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因素与干预”,每年以“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形式,在全省监测试点中小学开展一次。

  四是由陕西省总工会牵头的“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每年结合实际以“交流会、主题班会、教学活动”形式在中小学开展一次。

  五是由省红十字会牵头的“应急救护培训知识技能普及”,每年以“宣讲、教育培训”形式在中小学开展一次。

  六是由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牵头的“科学与中国”院士专家进校园活动,每学年以“宣讲、教学活动”在中小学开展一次。

  《通知》明确学生安全教育(包括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灾减灾、网络安全、人民防空和防诈骗、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禁毒等宣传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含垃圾分类)、诚信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青团系列主题教育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依据相关教学指导纲要和规定学时要求,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不另列为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如学校确需单独开展上述专题活动,并需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须向其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审批。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付启梦 实习生 康欣煜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