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3年6月以来全省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有效成果及相关工作经验做法。
省高院副院长范思泓介绍,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4件,共对936名被告人作出生效裁判,其中,155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16.5%;46名被告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占重刑犯的29.6%。
近年来,陕西各级法院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具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侵害青少年以及危害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和财产性判决执行力度,依法惩处涉毒洗钱犯罪以及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切实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发布会上,省高院公布了5起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件展现了陕西法院严厉打击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吸毒、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依托网络进行非接触式零售贩毒、社会性戒毒机构管理人员向吸毒人员贩卖麻精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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