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首批支付方式改革病组付费(DRG)或病种分值付费(DIP)示范医院名单,全省共有14家医院入选。
首批支付方式改革病组付费示范医院包括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唐都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榆林市星元医院。
首批支付方式改革病种分值付费示范医院包括汉中市中心医院、汉中市人民医院、三二〇一医院、韩城市人民医院、韩城交大医院。
记者了解到,医保支付方式是指当参保人去医院就医看病,可以享受到医保及时联网结算的便利,个人只需向医院支付自己承担的费用,剩下的费用也就是医保报销的部分,则由医保部门和医院进行结算。简单说,医保支付方式就是医保部门和医院之间结算的方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就是对支付方式优化的过程。DRG和DIP就是两种医保支付方式。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指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和病人个体特征等情况形成不同的诊断相关组,每一个诊断相关组确定统一付费标准;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指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目前我市正在实施DRG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医保支付方式优化改革?记者采访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了解到,之前的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这种模式下,可能产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这就不得不对支付方式进行优化。
举例来说,DRG支付方式改革后,急性胆囊炎手术切除治疗归入“HC29”组,即“胆囊切除手术”组,按照该组的权重和费率计算相应的支付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这种“打包”的支付方式,有利于调动医院主动控制医疗成本的积极性,医院、医生将会根据临床实际,合理控制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支出,随着医院整体医疗费用的下降,患者相应的个人负担也就减轻了。
与传统付费方式相比,DRG/DIP付费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应用大数据分析管理,对疾病诊疗进行分组或折算分值,实行“一口价”打包付费,可有效避免“大处方”、过度诊疗等问题。这种医保和医院之间的支付方式改革也为老百姓看病带来实惠和便利。 记者 马相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