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6月26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西安市财政局起草的《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拟奖励100万元。
实名或匿名举报都可
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适用于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名义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举报人举报的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件、30万元以上罚没款(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总和)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反不正当竞争、禁止传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书面材料、12315平台、12345平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形式,向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名或匿名举报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重大违法行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
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三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在征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前款规定的奖励标准。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华商报记者 李婧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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