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信发〔2023〕62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陕西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加快推进陕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助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省工信厅联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研究制定了《“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23年3月20日
“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金融稳、经济稳”的理念,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全面拓展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继续发挥各自优势,引导合作银行走进“特色园区”和“双创基地”,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开展“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专项行动”是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中有关融资促进工作的具体举措。2023-2025年,省工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省内10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引导安排每年不少于2000亿专项信贷资金,在全省建立不少于80个“四贷促进”(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金融服务站,建立不少于5000人的“金融顾问”团队,走访不少于50个“特色园区”和 150个“双创基地”,支持不少于10万户(次)中小微企业,努力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合作银行再扩面、信贷规模再扩量、服务企业再增效”,不断增加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努力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总量稳步增加,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二、行动内容
(一)合作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首批“工信贷”合作银行)。
鼓励有合作意向的其他省内银行机构积极参与。
(二)服务对象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全力支持陕西省“工信贷”白名单企业,重点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企业、民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列入年度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中小微企业和各级工信部门推荐的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的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
2.聚焦特色工业园区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附件2),加快推进特色园区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做优做强,促进小微企业聚集发展。
(三)重点任务
1.征集推荐,确定“工信贷”企业白名单
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及时梳理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产业链配套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中省认定的各类优质中小企业,经省工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确定后及时纳入“工信贷”企业白名单。
2.定期摸查,及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
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指导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特色专业园区和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做好各地“工信贷”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摸排(附件3),成熟一批,推荐一批。
3.注重实效,灵活多样开展对接活动
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围绕特色工业园区,定期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分主体、分产品的特定对接场景。各合作银行安排融资专员,组织信贷人员以“金融顾问”形式加强银企沟通和业务衔接,深入了解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丰富金融产品供给。
4.专项信贷,加强特色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
合作银行结合自身优势和差异化定位,安排专项信贷额度,打造符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的专属产品和特色服务。围绕核心企业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由省工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统筹推进,共同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日常工作由省工信厅融资服务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各合作银行共同推进。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与合作银行市级分支机构比照省级合作模式,建立推进对接机制,并安排融资专员,强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建立推送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省工信厅和各地(市)工信部门要建立优质企业名单推送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定期梳理全省和各市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及时推送至合作银行相应分支机构。合作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主动对接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按照自主决策、风险可控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差别化信贷支持,做好全口径金融服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总结分析。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在政银企对接活动举办当月填报《“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政银企对接活动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省工信厅。各合作银行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专项信贷发放情况(附件5)报送至省工信厅。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对专项行动知晓度,加强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调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收集典型案例,按年度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省工信厅。
附件:
1.“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合作银行年度信贷计划表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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