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卫健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经营者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水机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卫生管理员联系方式、售水机的卫生批准文件和清洗维护记录、水处理材料和部件更换记录、水质检测结果等情况。经营者不得对所制售饮用水进行虚假宣传。
近年来,现制现售饮用水在住宅小区逐渐兴起,为保障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多部门要求加强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是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履行以下责任:建立水质检测制度,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必须是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出水水质要符合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应当定期对现制现售水的浊度、pH值、不溶解性总固体指标和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总大肠菌群等进行检测,并根据其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进行相关项目检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培训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当制定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制度,并完善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包括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售水机维护和清洗消毒以及滤材滤料更换等记录、水质检测记录、售水机及供水管材管件等进货索证资料、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考核等资料;应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水机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卫生管理员联系方式、售水机的卫生批准文件和清洗维护记录、水处理材料和部件更换记录、水质检测结果等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卫生管理不到位、水质不合格、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发现无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依法予以处罚;监督检查是否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抽检出水水质,发现水质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停止现制现售饮用水,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华商报记者 李琳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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