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用为了买药,坐公交再倒地铁了!”11月1日,参保人王大爷喜出望外,他持身份证和慢性病处方,在家门口的一家药店,购买了一个月所需的降糖药品,并且直接在药店结算进行了医保报销,只支付了他的个人负担部分。从这天开始,我市2022年新增的首批901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正式开通结算业务,全市58万慢性病患者可以享受到“家门口”的医保服务。西安也成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全面放开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的城市。
民有所呼 我有所行
慢性病认定结算开通了“直通车”
王大爷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多年,需要长期用药,这些年他为此可没少跑路。但从去年开始,王大爷感觉到了参加西安医保的幸福。
去年开始,我市慢性病认定结算开启了“直通车”。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说,以前所有参保人必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认定门诊慢性病资格,才能享受到相关待遇。而且享受待遇时,参保人要先行垫付费用,到了次年规定时间内,收集所有票据资料交给单位经办人,才能到医保经办中心进行费用报销。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参保人不需要多跑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认定门诊慢性病资格,而且参保人慢性病就医购药产生的费用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无需垫付、无需提交资料报销。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来说,以前居民门诊慢性病资格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认定,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直接结算。2021年1月1日开始,原有规定不变,但新增购药可在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及一级及以上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这对经常买药的王大爷来说省了不少事,作为职工参保人员,他不需要再垫付,也不用攒着一堆票据一趟趟来回跑了。
创新不停步 服务再升级
慢性病药店开到了“家门口”
可这样的好政策享受了一年多时间,王大爷又感觉有些不便。西安市一共有250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直接报销买药,王大爷家附近却一家都没。每次购药,王大爷都要从家坐公交再倒地铁才能到最近的一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享受医保报销结算待遇。而我市共有58万享受慢性病参保待遇人员,要在250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买药,碰到人多的时候,王大爷还需要排队,而且有时遇到药品缺货,就还得再跑一趟。“买一次药还行,像我们这样的慢性病患者,一年365天都要用药,买的次数多了就不方便了。”王大爷说。跟他有着同样困扰的参保人员不在少数。
参保人员的需求就是医保努力的方向。了解到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了满足慢性病患者购药结算需求,让参保人购药报销“少跑路”,今年8月,西安市决定全面放开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成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全面放开限制的城市,让全市58万慢性病患者享受到“家门口”的医保服务,并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作为切实推动清廉医保建设走深走实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步伐,让群众早日享受到便利。
9月1日开始接收申请材料,到9月中旬,西安市1000余家药店提出了申请。16家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加班加点进行资料审核、考察评估,最终评估通过901家。经社会公示、协议签约、业务培训,10月28日,我市确定2022年新增首批901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同时,我市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常态化受理,之后依然可以按季度申报,与普通药店定点申报工作同时开展,且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不受数量限制,自愿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只要符合条件都能承担慢性病结算业务。这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迎来利好,市场主体活力争相迸发,同时也可满足更多慢性病参保人在“家门口”购药结算的需求,让大家少跑路、更方便。
(位于天坛西路的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在门口挂起了牌子,方便群众购药)
11月1日起,2022年新增首批901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正式开通结算业务。参保患者购药情况如何?记者一早就进行了走访。“以前每次买药都要到医院挂号去买,后来可以找药店去买,现在在小区门口的药店也能买到,真是越来越方便了。”作为已经认定过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患者,11月1日,住在雁塔区天坛西路的王大爷只用了3分钟,就顺利在家门口的新德医药超市购买到了降糖药。王大爷是退休职工,日常购买的阿卡波糖片原价一盒45元,一个月服用两盒共需90元,经过医保直接报销70%,他只支付了27元就买到了药。王大爷兴奋地说,西安医保真是越来越好,在“家门口”药店也可以实现“买得到”、“好报销”,“省时省力省钱还省心!”
(参保人所购药物经医保直接结算后,个人花费很少)
政策有力度 保障有温度
慢性病保障政策上线“一点通”
所有通过慢性病资格认定的参保人都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那么患者如何申请慢性病资格?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1月1日前已通过慢性病资格认定的,直接享受待遇,无需重新申请。
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医院)直接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包括以下情况:
1、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直接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2、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可直接使用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或备案表及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在医保经办机构(即各级医保中心)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包括以下情况:
1、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2、使用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3、使用门诊病历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茨海默病五个病种的患者如果无住院资料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需要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4、复审病种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申请。
至于报销比例,记者了解到,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为65%。门诊慢性病报销有一定限额,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
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和慢性病病种相关的医疗费用,自己先要承担起付线以下的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一个年度内,个人承担一个起付线,当门诊慢性病结算金额累计到起付线时,可按比例报销。
如果参保人对于享受慢性病保障待遇仍有不了解,还可以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三者均上线了慢性病保障政策“一点通”服务,提供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及病种认定标准等信息查询,同时还公布各区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可以及时为参保患者释疑解惑。下一步,三个平台还将收录一些慢性病用药和生活注意事项,尽可能为慢性病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用医保温度绘就健康底色。(文/图 记者 马相)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