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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签约开始
2022-10-22 09:00:15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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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西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签约工作已经开始。2022年12月31日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可在466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签约。

  具体签约方式包括,2023年新参保城乡居民在签约时限内完成签约。已签约2022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2023年不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签约;2023年需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未产生门诊统筹费用的城乡居民,2023年第一季度内在新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约;如因疫情等原因不能按时签约的2023年新参保居民首次就诊时完成签约;如因疫情等原因未在2023年第一季度内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未产生门诊统筹费用的城乡居民,首次就诊时在新的定点医疗机构改签;2023年1月1日后新参保城乡居民(新生儿、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等)参保缴费成功后即可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来说,“门诊统筹签约”就是参保人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从而享受门诊报销。凡是在西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都可以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选择其中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签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需要在医疗机构名单中任选其中一家进行门诊签约,参保当年内可在所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就诊报销待遇,在未签约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能享受参保当年的门诊报销(不影响住院报销)。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3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参保大学生在待遇享受期内,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支付。参保居民因门诊急救抢救入住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同样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本报记者 文晨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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