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搜集、处理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研究制定《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包括总则、投诉受理、投诉办理及附则4个部分17条,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受理范围、不予受理范围、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规定。其中,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5个方面13项内容。不予受理范围包括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已通过或已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仲裁或信访程序处理等情况。
据了解,我省将充分发挥各级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两个职能优势”,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各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后,根据事项的性质及办理机构权限,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线索转交相应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工单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投诉举报人。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的“不满意工单”及承办单位应当受理而不受理、逾期不办、处理不公,有重大影响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各市区营商办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办法》要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省级平台负责汇聚全省热线数据,加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数据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按季度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报省营商办。省营商办不定期对推动解决投诉问题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各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给予通报表扬。(记者 杨晓梅)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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