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介绍相关情况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宋洋)今天(6月27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实施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实施方案》明确,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成绩当年有效。
此外,《实施方案》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依托电子化平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