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讯 3月23日上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赵宝田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了2020年度我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审计委会要求,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推动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先后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进行了多领域多轮次的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整改成效显著。通过审计整改,上缴财政56.64亿元,拨付、盘活、追回资金43.60亿元,完善各项制度344项,省审计厅2021年,移交移送案件线索47件,相关部门已办结16件,追责问责35人。
报告全面陈述了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省级财政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重点项目建设及利用外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七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总体看,我省各级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整改意识、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提出三条强化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个别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深入研究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协助解决,加快整改进度,限期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整改实效,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将整改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检查考核,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深入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党政督查相结合,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以及出资人监督贯通协作,健全监督机制,形成整改合力。
会议还对有整改任务的4个单位就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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