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21年,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各类投诉183265件、举报59808件、咨询446345件,共计689418件。其中,热线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共计570084件;互联网平台接收投诉、举报共计119334件。已办复685916件,办复率99.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03.94万元。
受理投诉183265件
商品类投诉86881件,服务类投诉96384件。陕西省投诉类位居前五位的分别是:一般食品、销售服务、餐饮服务、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合计占投诉总量的34.55%。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一般食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合计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41.56%。
其中,一般食品投诉位居第一,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4.46%。投诉集中在肉及肉制品类方面。服装鞋帽投诉位列第二,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8.85%。投诉集中在鞋类方面,
交通工具投诉位列第三,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8.25%。投诉集中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类方面,此外,装修建材投诉量较上年增幅较大。投诉集中在门、窗类方面。
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销售服务、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合计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4.61%。其中,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由上年的第7位升至第3位,其余与上年排位基本一致。其中,销售服务投诉位居第一,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9.79%。投诉集中在预售服务类方面。餐饮服务投诉位列第二,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8.45%。投诉集中在餐馆服务类方面。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位列第三,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6.37%。投诉集中在技能培训服务类方面,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受“双减”政策影响,原合同约定无法履行;培训机构停业后,不能及时退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课。此外,物业服务投诉量较上年增幅较大。
受理举报59808件
受理举报位居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告违法行为、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价格违法行为、食品问题,合计占举报总量的77.46%。
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举报位居第一,占举报总量的34.17%。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部分商家使用“最好”“最快”等夸大或绝对化用语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位列第二,占举报总量的14.56%。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商家捆绑销售、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位列第三,占举报总量的12.35%。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商家利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二是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未按承诺时间发货;三是商品标签价格与实际付款不符。此外,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举报量较上年增幅较大。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商家未在注册地址经营;二是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三是无照经营。
咨询446345件
咨询位居前五位的分别是:法律法规咨询、非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处理、服务消费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合计占咨询总量的87.02%。其中,服务消费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咨询量取代价格监督、食品监管咨询量进入前5位,其余排位与上年基本一致。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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