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赵院刚)1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调整,按照“谁划定、谁调整”的原则,由轻及重,由点到面,规范有序调整防控措施。
封控区、管控区的调整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
近14天该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该区域内最后1名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如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的密切接触者确诊后,该区域有新增的密切接触者,则解封时间以新增的密切接触者转运时间重新计算。
解封前2天,该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封控区满足以上3个条件后,由社区(村)向街道办(镇)提出调整申请,街道办(镇)进行初审后向区县、开发区指挥部提交申请,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作出结果认定报市指挥部备案后,各区县、开发区宣布调整管控措施。
管控区满足以上3个条件后,由街道办(镇)向区县、开发区指挥部提出调整申请,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作出结果认定报市指挥部备案后,各区县、开发区宣布调整管控措施。
防范区的调整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区县、开发区内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解控。满足这个条件后,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作出结果认定报市指挥部备案,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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