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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购买“四类药品”需核酸证明 药店一律不接受代买订单
2021-08-05 15:30:37来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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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西安购买四类药品需核酸证明

  8月4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即日起在全市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必须提供并留存“四类药品”使用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和身份证明。此外,暂停西安市范围内“四类药品”网络销售,全市入网药品零售企业立即从网络销售网站、平台停售“四类药品”(8月10日前完成),零售药店一律不得接受“跑腿”平台代买“四类药品”订单。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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