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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企业新闻 还利于民央企责无旁贷
2011-01-05 02:41:5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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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央企,最近有两条消息被关注。一是央企去年全年有望实现利润超1万亿元,同比大增50%,再创历史新高。二是从今年起,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上缴红利的范围也扩大到1631户。
    应该说,在央企利润破万亿的情况下,适度提高其分红比例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央企的基本职责所要求的。
    对此,可从两方面来看待。首先,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是由国家作为央企所有者的身份决定的。众所周知,民企的税后利润完全归企业老板支配和处置;而央企是由国家出资创办,其税后利润归国家支配和处置,也就理所当然。否则,国家作为国企出资人的身份何以体现?
    从理论而言,国家创办企业,不是要它在市场与民争利,而是要实现国家一些特殊的目的和特定的任务,解决私企不愿解决或没有力量解决的经济与民生问题。就像国资委最近提出的,央企的作用体现在构建 “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惠民生、稳物价等方面。
    其次,从央企的创利能力看,尽管还存在一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困难央企,但作为整体,央企的盈利能力这些年无疑有了很大提高。
    受制于央企治理结构的落后以及外部对其监督的不完善,加之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目前,央企的分红水平还不够高,分红企业也不够多,红利的支出还不够透明。下一步,必须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下工夫,真正做到央企红利为全民所分享。 (邓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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