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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企业新闻 省总工会出台意见要求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
2010-07-01 01:52:4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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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切实发挥其推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近日,陕西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在县级以下建立多种形式的区域性、行业性小企业工会联合会,既是加强小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对小企业工会工作指导的必然要求。在县级以下建立工会联合会实现对小企业工会的二次覆盖,不仅有利于加强对小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改变小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薄弱状况,而且有利于工会人力、物力资源向基层倾斜,工会工作重心下移。
    《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小企业工会联合会须经上级工会批准,委员会委员组成遵循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小企业联合会的同时,建立联合会女职工委员会。小企业工会联合会所覆盖的小企业,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单独建立本企业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建立企业工会委员会,也可以在联合会指导下,由两个以上会员不足25人的企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要积极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争取政府公益性岗位、下派工会机关干部代职、争取人员编制等途径,解决联合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来源问题。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地方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力争按全总阳泉会议提出的到2011年底,小企业工会联合会的建立取得大幅度进展、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数量有大幅度提高的要求,实现全省每个联合会至少有1名专职工会干部、联合会活力明显增强、作用充分发挥的目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招聘选用的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要关心他们的成长与进步,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对招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根据全总《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分级负担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行工会分级承担他们工资费用的试点,逐步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要创新工作思路,帮助小企业工会联合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工作活动经费的问题,可以采取奖励、经费补助、争取财政和企业支持等方式,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党政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争取把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借助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推进这项工作;省总工会对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小企业工会联合会的组建情况每年通报一次,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要经常深入各县(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推进和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建立表彰激励机制。省总将把“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工作纳入年度建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考核,年底在对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组织建设进行综合考核的同时,对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对推进力度大、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站在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切实维护好小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小企业广大职工积极性的高度,按照实现工会组织体制创新、工作创新的要求,把小企业工会联合会的建立和完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而十分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谭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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