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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以案说法 宝鸡一建率先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8-11-03 10:21: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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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配套的工作休息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也为了调动广大员工更好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宝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1日起在企业内部实施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征得工会意见及广大职工代表的合理性建议后,对公司在册在岗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办法细则进行了具体规定,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其中员工在本企业累计工作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申请年休假事先须填写《员工带薪年休假审批单》,在所属单位劳资部门备案后即可休假。
    据悉,宝鸡市一建公司系宝鸡第一家在企业内部实施年休假政策的建筑企业,他们的这一举措不仅得到了广大员工的拥护与肯定,也受到了宝鸡市总工会及劳动部门的高 度 赞扬。(王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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