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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女性 > 女工新闻 应届大学生求职屡遭陷阱
2009-11-26 02:22:0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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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月份,正值应届大学毕业生求职高峰期。十几年来寒窗苦读,终于到了得以展现自己能力之时,他们无不全身心地投入求职的人海中。然而,由于经济环境、高校扩招、专业设置错位、学生素质能力偏低等因素,大学生就业已不容乐观,而五花八门的招聘陷阱更是无处不在。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位应届毕业生,详细了解了他们在求职过程中的不公遭遇。
    陷阱一:骗取体检费、培训费
    西安石油大学广告专业的小李在被一家广告公司录用后,在试用期内缴纳了280元的体检费和300元的入职专业培训费。但所谓的体检只是常规体检,医院一般只收取150元;而专业培训并无指导老师,依然是在公司里跟正式员工干一样的活,这让小李很气愤,去询问经理,经理竟然说,公司就是这样安排的,如果你不服可以走人,而且不会给你这半个月的薪水。气愤的小李拂袖而去,自认倒霉。
    据小李讲,这种情况他的不少同学也遭遇过,一般多是私营性质的企业。在这里,值得广大应届毕业生注意的是:体检费可以先由自己垫付,在被录用后,再由公司报销,如果没有被录用就自付,费用则由公司按照医院体检费标准代收;至于培训费,一般则由公司担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应该得到相应报酬。
    陷阱二:无限期试用
    小王就读于西安外事学院新闻专业,今年7月份江苏某地方电视台到西安招聘记者,在两天的笔试和面试过后,小王有幸战胜竞争对手拿到录用通知书,随后跟电视台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里规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小王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满以为两个月后就能转正,但两个月后部门主任要求小王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更改协议,理由是小王试用期的表现没有达到领导的期望。不得已,小王又试用了两个月,但在11月初,小王接到最终“判决书”:不符合电视台人才发展计划,予以辞退。拿着解聘书,小王欲哭无泪。
    据记者了解,依据相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所以,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也是应届毕业生求职的普遍遭遇。
    陷阱三:高薪诱惑
    应届毕业生小阮8月份在网上看到一家贸易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就带着简历去面试,经理承诺给予很高的销售提成,但要先交500元押金,工作两个月后达到公司要求者将会退还。尽管小李有所犹豫,但还是在第二天交了500元押金。小李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交给他根本难以完成的销售量,最后该公司以小李完不成任务为由将其开除,小李一分钱薪水没领到,500元押金也泡了汤。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应届大学生都碰到过类似情况,多数人都能禁住诱惑,但也不乏像小阮这样上当受骗的。针对高薪诱惑,应届大学生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相信工作初期就能够获得很高收入,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
    当然,除以上陷阱外,诸如“偷梁换柱”陷阱、非法中介陷阱、传销陷阱、“包就业”陷阱、以考试为名“窃取”创意陷阱等也普遍存在。就业压力本就已经很大,何况还有如此之多的陷阱,难怪很多应届毕业生满怀希望求职而去却屡屡失望而归。
    针对应届毕业生容易“掉落”求职陷阱这种情况,在西安石油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多年的高健磊老师说:由于应届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过于乐观等自身原因,以及利益驱使、空头行骗难以查证、就业压力过大等外部因素,应届大学生求职上当受骗虽令人同情但却是客观存在的。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后,高老师为应届毕业生开出“良方”:应届大学生在求职时,首先要对自己有清晰的定位,不能因为就业压力大而乱投简历,给他人以行骗机会;其次,对于没有明确岗位要求、薪酬模糊、收取费用的公司要保持高度警惕;再次,要做好充分的职场心理准备,不要偏听偏信、盲目乐观;最后,要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遭骗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寻求劳动执法部门的援助。 本报见习记者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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