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阎瑞先 通讯员 刘璐)记者昨日从省总工会获悉,经省总工会今年第一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589名全国劳模发放专项补助资金506.3万元。
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是用于解决全国劳模生活困难和落实全国劳模待遇规定的专项资金。《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春节慰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走访慰问、疗休养和健康体检补助、荣誉津贴等。
为了做好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于2021年10月下发通知,安排各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单列单位工会对劳模生活状况进行摸底,并对每位劳模的月收入、医疗费、困难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过核实,共对129名全国劳模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占我省全国劳模总数的22%。
据悉,本次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为:一是春节慰问金,向所有健在的全国劳模发放春节慰问金,标准为3000元/人。二是健康体检补助金,将安排在陕西省工人疗养院进行。三是荣誉津贴,对于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或者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全国劳模,标准为1500元/人。四是走访慰问老劳模,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为年满70周岁全国劳模发放慰问金1000元/人。五是生活困难补助金,其中职工劳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月补助标准线参考我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制定,月补助额为劳模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补助标准线的差额部分;农民劳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无固定收入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补助1500元/人。六是特殊困难帮扶金,主要用于重大疾病的帮扶、劳动功能障碍或生活自理障碍的帮扶、劳模家属的帮扶,意外灾害的帮扶等。
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全国劳模的关怀。省总工会要求,要把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劳模身上,做到精准补助、精准帮扶。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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