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开采行业“打击——反弹——再打击——再反弹”的现象确实存在。既然如此,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就在于权力持有者与煤矿开采者形成了利益联盟。
今年湖南省桂阳县非法煤矿透水导致17名作业人员遇难的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安监局等部门对郴州市开展了打击矿山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集中监察执法行动。联合工作组共检查各类煤矿矿井399个,其中非法开采的就达199个。很明显,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于煤矿安全的监管是乏力的。但是,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官员参与开矿的情况,正好为监管乏力找到了原因。耒阳市三都镇企业办主任兼煤炭管理站副站长刘秋根,自己就是当地一家煤矿老板,他的煤矿也在违法生产。不难想象,这种兼矿主与监管人员于一身的人怎能整治好矿业秩序,又怎敢整治矿业秩序?
除去基层干部参与办矿、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原因外,煤矿安全得不到保障,也与有关部门管理混乱有着直接的联系。今年桂阳县发生的非法煤矿透水导致17名作业人员遇难的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次事故是因为贵达煤矿超深越界渗水殃及邻近的石灰窑煤矿,而这两家煤矿都是非法煤矿。郴州市多数煤矿矿井和石墨矿矿井超深越界现象十分严重,但国土资源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仅以罚款作为主要手段,导致矿山争抢资源,井巷贯通,引发纠纷,酿成事故。
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政府是市场秩序的监管者,也是公共安全的维护者。但是,因为一些官员通过种种手段介入非法利益格局,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使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变得可有可无。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矿工安全,也折射出了片面发展观和非正常的政绩冲动。
“关键在干部,要害在利益”。煤矿安全沉疴难治的现实,再一次印证了这种观点。因此,要让煤矿开采不再成为安全生产的重灾区,必须坚决禁止权力因素介入非法利益,使煤矿安全执法早日走出“打击——反弹——再打击——再反弹”的怪圈。
■朱述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