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商州区各级工会都接到一份题为《商州区总工会维权巡察制度暂行规定》的文件,这意味着商州区总力主建立的工会维权巡察制度正式启动。
据商州区总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会维权巡察制度,是指区总工会派出巡察组、巡察员,对全区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和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基本职责、贯彻落实《工会法》、《商州区<工会法>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制度。维权巡察的内容包括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等10项。
另据了解,根据实际情况,巡察组、巡察员可对以上内容进行全面巡察,也可进行专项巡察。巡察采取按季度巡察和不定期巡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商州区将聘请数十名维权巡察员,赴乡镇办事处总工会,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进行维权巡察。商州区总要求各级工会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巡察员的工作,并明确对接到巡察督办通知整改不力的,上级工会要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抵制整改的,取销其评先资格,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上级工会要给予有关处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