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无疑对工会整体的经审工作起到固本强基的作用。然而,据笔者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基层工会的经审工作与形势的需要和工运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其经审组织发挥的作用还不尽如人意。主要存在“四不”现象:
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从区、县以下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组织建设来看,还有相当一些基层工会就没有成立工会经审组织;有的即使成立了,在工会换届时也悄然消失。或者是架子搭起来了,人员不齐;经审委员调离、退休,不能及时调整增补。有的经审主任或委员甚至由工会财务人员兼任,很难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少数单位工会财务账号不独立,工会经费使用无自主权,大小开支都得向行政负责人请示,工会经审工作也自然难以落实。
二是业务素质不达标。基层工会(包括区、县总工会)经审会的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懂审计和财会的专业人员担任委员的很少,大多数委员(包括经审会主任、副主任)都不精通财务和审计业务。因此,经审会成员整体业务水平欠佳。再加上经审委员多为兼职,很少抽出大量时间搞经审,更谈不上系统学习、钻研经审业务,从而影响工会经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工作程序不规范。由于业务不精,在工会经费的审计审查中,就缺乏按严格的审计审查程序进行,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走过场的现象。有的审计后只是在有关票据上盖上审计章,连正式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都没有。
四是履行职责不认真。有的经审组织成了“摆设”,长期不开展经审活动,经审委员一年或者几年都难得见面。有些经审干部在经审中怕得罪人,不能严格按《工会法》、《审计法》和有关原则办事,致使审计质量打折扣,也使工会经审会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分析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领导重视不够。我们有些工会干部,提到经审会心里就有些疙疙瘩瘩,认为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专门与工会行政“过不去”;对经审工作觉得没有组织“交不了差”,认真起来又感觉“受不了”;常常是口头谈起来重要,实际做起来就不重要。没有认识到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对工会干部避免犯错误的保健医生,是维护工会自身形象的有效措施。没有把审计监督看成是对工会干部的爱护,加以高度重视。
其次,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从事工会经审工作的同志,认为工会经审会是群众组织,可有可无;工会的财务业务量小,涉及的金额不多,审与不审和审好审坏都无关紧要。认识上的欠缺,导致思想上就不能高度重视,业务上不能精益求精,经审工作中也就缺乏规范的程序和足够的责任心,直接影响着审计工作的质量。
管理措施乏力。导致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薄弱,除重视程度和思想认识欠缺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管理措施和考核激励机制。工会经审工作普遍存在着同级工会不够重视,上级工会指导、管理不力的现象。这样便形成了基层工会经审会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使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缺乏活力和动力。
《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自主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的权利,同时又明确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适应形势发展,从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入手,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查找问题,防范和化解工会资产风险,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 ■ (作者系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