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近日,浙江省总工会和省建设厅联合发文,明确提出用3年时间,使全省二级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0%,二级资质以下的达到70%;这两类单位所属的分工会或工作小组组建率及动态巩固率分别要达到80%和60%。施工单位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工作相对稳定的民工入会率及流动会籍巩固率达到80%。
该文要求,凡外来建筑企业进入浙江省承包工程的,施工期间应纳入当地产业工会的统一管理;建筑企业的项目部分公司,尚未建工会的,地方和产业工会要指导帮助其尽快建立工会,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则建立建筑企业工会联合会。原则上劳动合同期3个月以上民工都应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在全省建筑业逐步形成“一次入会,务工通用,持证流动,进出登记”的流动会籍管理制度。
该文还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合格之家”活动,新建工会的建筑业企业创建合格率要达到70%,并有20%的工会进入先进基层工会行列;施工项目部工会联合会、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创建合格率达到70%。
该文指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工会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企业评优评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