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社会科学报》刊文
日期:2004-07-12   来源:

《社会科学报》日前刊登清华大学特聘教授侯若石的文章说,目前,中国城市最贫穷的人与最富有的人的财富差距不断拉大。在一些国有企业集中的地方,这个现象更突出。而这一切是在制度创新的旗帜下进行的,其理论基础是新制度经济学家描述的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文章说,事实说明,一些经济学家把产权变更和股权赠与说成制度创新是荒谬的。例如,在一些地方,经理人收购(MBO)成为产权变更的主要方式。且不说经理人借此侵占国有企业资产是否合理和合法,从生产组织方式变化的历史看,这是历史的倒退。有些国有企业为总经理一个人所有,企业实际上成为家族企业;有些国有企业为几个经理人所有,企业成为合伙企业。在企业发展历史上,这两种企业制度是最原始的企业制度。其次,不同的公司治理体系应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例如,股权赠与被广泛应用在英美体系。在不实行这个体系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股权赠与比重不大,甚至为零。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应该是国有资产所有者成为大股东,这与以大股东为主的德日体系更相近。在这个体系中,大股东有能力直接监督经理人,股权赠与的必要性大大减弱。况且在英美体系中,减少和控制股权赠与正在成为公司治理革新的重要内容。在中国,反而放大它的作用,也是历史的倒退。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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