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31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
陕工网讯(记者 牟影影)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2021年加强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十项措施的通知》,以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帮扶的城镇困难群众为重点,从10个方面持续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
综合施策 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网
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截至5月底,共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9.81万户、28.62万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2.11万人。
开展城镇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已累计入户排查城镇居民33.18万户,落实“重病重残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1.75万户,实施“分类施保”6.47万人、“渐退帮扶”1318户。
持续加大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力度。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自4月22日起,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推动全省131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小额和紧急情况的临时救助实现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受助。今年1-5月,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8.6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亿元。
优化流程 让困难群众受助更加及时便捷
及时上线运行陕西民政“e救助”微信公众号,实现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手机办理救助业务。“e救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全省已有14.2万人次通过“e救助”申请获得社会救助,审批通过率达到80.62%。
全省19974个村组(社区)全部建立“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推动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推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印发《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整合资源 确保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更加精准有效
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信息与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口、残疾人等数据交叉比对,精准掌握困难对象情况,第一时间走访确认,及时将陷入困境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实施政府援助居家养老服务。为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为城镇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关爱服务。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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