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
公布了一批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
涉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为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切实清理规范我市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依法查处不执行、推迟执行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西安市转供电加价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咨询电话
1、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6788886
2、国网西安供电公司:95598
3、省地电西安分公司:89566013
受理范围:涉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咨询。
不执行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的行为投诉电话
1、西安市:12315
2、新城区:83247315
3、碑林区:87899315
4、莲湖区:84618108
5、雁塔区:88271315
6、未央区:86243809
7、灞桥区:83510210
8、临潼区:83953375
9、长安区:85283705
10、高陵区:86918519
11、阎良区:86863315
12、鄠邑区:84859816
13、蓝田县:82730315
14、周至县:87150315
15、曲江新区:85599315
16、高新开发区:81155262
17、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83325277
18、经济技术开发区:86512628
19、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所辖物流市场:88375102
受理范围:转供电单位不执行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行为。
建议
一般工商业终端用户根据所在区域,选择相关电话进行投诉,并留存投诉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是什么呢?
记者查询后发现
陕西省发改委此前曾发布了一份
《通知》中提到
从2021年1月1日起
▼
陕西电网销售电价。本次我省输配电价改革降价空间用于降低陕西电网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4.3分钱,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每千伏安每月降低2元。
并要求: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我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确保将国家本次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予以截留。
本通知所附陕西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陕西电网输配电价表(不含榆林)
2.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不含榆林)
3.陕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不含榆林)
榆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
(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事关钱包!
有不明白的政策及时咨询
对不执行的转供电单位可以投诉!
赶快get起来!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