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王何军)6月24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
据悉,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xsksglzx.com)查询。
记者了解到,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设3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检、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时间为7月3日至7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结合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并提前报告省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时间为7月10日前。由考生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指导县级征兵办公室,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组织实施。
通知显示,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消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联系人:省招生办公室 梁永旺 电话:029—85221776
省征兵办公室 杨寓栋 电话:029—84729626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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