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达国家进行垃圾分类已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目前已处于比较成熟的阶段。例如日本、德国和瑞典等国家。
以日本为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日本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分类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日本垃圾分类也极为细致,每种垃圾要按规定时间放在指定地方,丢弃大件物品还需另付费用。如果未按规定分类或未在指定时间投放垃圾,垃圾将会被退回。而在垃圾清运过程中,环卫部门装运垃圾车辆每次仅运输一种垃圾并多次往返,以此避免“混装混运”。不同类别的垃圾将被运输到不同的垃圾处理工厂,然后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日本的末端垃圾处理以焚烧方式为主,注重资源的再利用。
从法律制度来看,1970年日本通过了《废弃物处臵法》,其中详细规定了各类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办法,并对违反法律的后果进行了严格规定。此后,日本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来促进垃圾回收再利用。为推动环保法律有效执行,日本警察、公益性环保组织会联合当地住民,对居民和企业的不合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此外,日本还制定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承担责任,这使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倾向于生产能循环或再使用的商品。
从环保宣传教育来看,日本居民从小就接受环保教育和宣传,由此形成了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在日本,如果不按规定投放垃圾,不仅会受到政府人员的说服教育和周围舆论的压力,严重时还可能受到刑事惩罚。(胡睿琳)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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